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体育基金会召开了三届理事会工作制度修改讨论会,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及完善。其中,包括了《秘书处工作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去年11月,为推动体育赛事活动中的慈善活动合规有序、透明高效开展,体育总局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在体育赛事活动中开展慈善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有关要求。因此,根据新规,基金会及时跟进研讨,并对自身制度再次进行调整完善。
基金会常年法律顾问周怡兵指出,《通知》对赛事组织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其公益本质。体育赛事组织者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原则,严禁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特别强调了赛事组织者应杜绝假借慈善名义从事商业营销、欺诈敛财、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慈善活动的公益本质。
另外,在实操方面,《通知》明确,体育赛事组织者承诺将所得捐赠给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的,应当选择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慈善组织,赛前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财产种类、数量、用途及交付时间等关键内容,并严格履约。同时,需要在官方平台及时公开捐赠情况。“其实这也是浙江省体育基金会自2014年成立以来的一贯做法,可以说浙江走在了全国前列。”周怡兵说,“新规的出台为基金会制度管理方面的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基金会作为5A级社会组织,除定期在官网公布工作月报、年报外,还每三个月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更新、公布项目完整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在体育赛事活动中开展慈善活动来说,规范不是限制,而是赋能公益的新起点。基金会将继续推动浙江模式实现从“经验驱动”到“制度驱动”的升级,提供可复制的合规范本。
本报记者 华雨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