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全面推进温州市群众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该市于日前印发了《温州市群众体育扶持补助办法》。该《办法》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同时,市财政计划于2024年投入2300万元扶持补助群众体育事业发展。
据悉,该《办法》所称的群众体育项目,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群众体育场地建设与运维、群众体育公共服务、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等项目。群众体育扶持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重点用于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群众体育场地建设、运维,提供科学健身指导、体质健康检测等群众体育公共服务,以及举办品牌赛事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新印发的《办法》首次通过文件形式,明确了温州市群众体育扶持补助资金的扶持范围、扶持标准。如新建成的标准笼式足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建成的标准灯光篮球场、标准灯光网球场、标准人工草地门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8万元;新建成的标准灯光排球场(气排球场)、标准灯光羽毛球场、非标灯光篮球场,每个场地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如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群众体育赛事方面,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符合该市品牌体育赛事条件的省级以上体育赛事,经认定,按实际总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70万元予以扶持。
温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群众体育事业,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和加强群众体育项目扶持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讯员 柯哲人 陈 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