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省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在城镇或乡村,都能看到不少户外健身空间以及篮球场、足球场等运动场所,成为市民日常锻炼、休闲的好去处。不过,在此前公布的省人大常委会《全民健身条例》相关执法检查报告中显示,部分设置在社区周边或乡村的公共体育设施存在建设不平衡,场地无人管理,器材老化破损、无安全引导指示等现象。
“这里篮球场经常被锁住,乒乓球桌有时板损坏一周后才修好。”记者实地探访后发现,即便在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做得较好的杭州,也出现场地利用率不高等情况。在更偏远的县市区,公共健身设施的管理问题更为突出,不少乡镇多年前建成的设施存在未维修保养现象,甚至还有部分地方体育设施运维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落实至今仍不到位。
据了解,按照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公共体育设施投入使用前就应该明确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目前三方监管公共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是由“谁建设,谁管理”的模式,也就是公共健身设施安全运行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公园(广场)管理部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接收器材的组织和单位为主管单位。
接收单位要在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合做好器材接收、安装、验收工作,定期对配建在本组织和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加强日常管理。县(市、区)体育主管部门对器材配建、安装、验收、日常管理行使监管和指导职责,要按要求与器材接收方和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器材产权、种类数量和管理维护等事项,建立可查询追溯的工作台账。器材供应商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三方协议要求履行器材安装移交、售后服务等责任。
“只有三方通力协作,才能真正便民、利民、惠民。”在温州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院长张文健看来,不是明确了管理标准就万事大吉。“第一个方面是标准的问题,第二个是不妥升级至体制问题,包括招标、监管体制。第三个是执行的问题,有标准有机制,执行不到位也会出现问题。”
本报记者 余敏刚
据悉,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体育场地220076个,场地总面积18393.31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80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路径60072个,全省健身房12032个。体育行业的场地11091个,占场地总量5.04%;场地面积1280.58万平方米,占场地总面积6.96%。
“对于体育场地设施出现的问题,我们会及时进行多方协调并加强监督。”省体育局群体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计划,全省今年将新建1000个省级基层体育场地设施,省本级每年投入1.5亿元用于省级基层体育场地设施作为奖补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