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规范丽水南明湖景区的健身活动,近日,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为首批健身团体颁发了“场地使用证”。
此次受领“场地使用证”的团体涉及目前南明湖景区登记在册的广场舞、健身操、健步走等41个健身团队,总人数超2000人。
场地使用证不仅明确了各团体的活动场地范围,还对团队的活动时间进行了相应的要求,倡导各健身团体遵守社会公德,在进行健身活动的同时兼顾景区周边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作息。“之前我们队伍间距拉不大,音响会互相干扰,团队与团队之间会受到影响。”莲都武协紫金太极辅导站的陈爱珠说,“现在肯定会有所改善,我们都要文明健身。”
丽水市南明湖管理所负责人吴军表示,下一步管理所还会联合综合执法、生态环保等相应的部门对所有的团队的音箱进行控制,原则上要求他们控制在70分贝之内,半个月之内把所有健身团队的音箱标识好,希望团队在这边能够跳得尽兴,然而也让周边的居民睡得踏实。
(通讯员 肖立武)


